新西兰金融管理局FMA拟出台新众筹牌照
2016-04-28 01:21:54 来源: 作者:FXBON富邦
近年来通过众筹形式投资独立项目或公司的行为可谓是一大公众热点;和其他获得投资者的渠道来比较,众筹是最快的方式之一。
众筹的适用性极广,可以小到个人的慈善行为,也可以大到正规的商业目的——完全可以通过众筹获得资金,以投资公司项目。
就后一种行为而言,新西兰的金融市场管理局(FMA)决定发放新型的众筹牌照以对这些类型的业务进行规范。
众筹牌照究竟是什么?
FMA发放的众筹牌照(CFL)允许企业在投资者和募股公司之间充当中介。持有CFL牌照的公司可以在网络平台或特定场所向投资者发行股份。
2014年金融市场行为法规中规定了如下行为视作众筹:
- 提供为特定公司募集股份的场所;
- 该场所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帮助在需要筹集资金的公司和大量小额投资者之间实现匹配。
在向FMA申请CFL牌照之前,申请者需确保有以下条件:
- Real-Me登录账户 - 这是新西兰政府采用的网上登录服务形式;
- FSP资质 – 申请者需为在册的金融服务提供商(FSP),且有合适的众筹类许可。
- 此外应需证明有能够开展众筹业务的团队。
申请流程
CFL申请流程较为漫长,且需大量文档。在申请者获得CFL牌照之前可能需要等待6个月之久。因此我们建议申请者在考虑开始申请之前先详尽完整了解FMA所给的申请指导书,以确保所提交文档完整且能负牌照所规定之义务。在开始CFL申请流程之后申请者仅有90天期限提交文档。
FMA规定了一系列应满足的最低要求,现列述如下:
- 团队满足资质:该申请者所雇用的每位代理人都应当品行正直,经评估具有在CFL规定下履行职责的能力。申请人应当设有有书面依据可查的人事流程,其中应清楚表现出企业在评估候选代理人和考察现任代理人时的情况
- 客户登记在案:申请者应该为募股企业和投资者两方面都设有书面依据可查的流程;并且确保他们就申请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作出相关决策之前已充分知情
- 合规性文档:除了传统的AML/CTF条款、违规和意外情况处理、以及利益冲突解决办法等一贯的文档之外,申请者需要出具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CFL条款,内容需包括反映CFL业务操作的文档——反诈骗条款、业务离职条款、公平交易条款
- 财政来源:您应该有一份良好的资产负债表,而且表内负债都能在到期前偿清。
在进行电子提交之前需先付CFL申请费。付款方式可为信用卡划款或直接支付(直接支付需事先与FMA进行沟通安排)。
作为条件之一,CFL牌照持有者在12个月内能筹资的上限为2百万美元。2016年3月31日起CFL的标准条件会有变化,并且会适用于所有持牌者。
展望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大众的出资可能和财力。2016对众筹服务提供商来说很可能会是一个大年景。现在的持牌者在建立起他们自己的平台之后,都取得了巨大成功。
新西兰的监管框架相当成功,邻国的澳大利亚政府都正在借鉴新西兰的专业经验;新近的CFL又是这样一例明证。
CFL的前提是有FSP(金融服务注册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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